2025年荆门市投资成本要素价格—劳动力价格
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两档,其中市直(含东宝区、荆门高新区·掇刀区、漳河新区)执行第二档;沙洋县、钟祥市、京山市、屈家岭管理区执行第三档。
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:第二档1950元/月、第三档1800元/月。
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:第二档19.5元/小时、第三档18元/小时。
详见: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鄂政办发〔2024〕2号)